文:洪儀真
劉亞蘭教授這本深入淺出的新書取名為《硬美學》,刻意與唯美的形象產生對比 反差,既有冷酷生硬之感,也有意借用與英文 In 同音的「硬」字,使得書名的英譯成為 ”IN Aesthetics”。作者主張,若是把美學和一種與世隔絕的唯美連結起來,那其實只是某個時代背景下的產物。與此連結相反,本書想說明的是美學所具有的社會性格。於是貫穿《硬美學》的核心問題是:藝術和社會的關係是什麼?劉教授乃是哲學與美學專家,其提出的這項核心關懷實則帶有濃厚的藝術社會學意涵,引發我採用社會學觀點和研究案例,與劉教授的部分論題進行對話並表達淺見,藉此拋磚引玉。
本書的第一、二章回顧了傳統歐陸哲學和二十世紀以來的分析美學,精要整理藝術和美的概念,提供讀者一條掌握美學史精髓的有效捷徑。而劉教授認為美學發展到最後,無論是丹托(Arthur Danto) 的藝術界理論或迪奇 (George Dickie) 的體制論,哲學家都已改為從藝術外部來思考美的問題,因而在接續的第三、四章,作者試圖回到藝術內部,即藝術的三元素:藝術家、作品和觀眾間的互動來探討。 就藝術社會學的觀點而言,首先,所謂「藝術外部」的思考,並不意味著必然杜絕藝術內部元素的衡量,兩者的交互作用更為重要。其次,作者將藝術家、作品和觀眾間的互動,視為藝術內部的範圍,然而這三者之間的關連,實際上觸及諸多社會文化的外部因素,特別是對於「觀眾」這一環節的討論,很難不牽涉文化制度、集體價值、藝術在社會中的地位與傳播方式。藝術家及藝術作品亦然,各有其社會性的面向值得深究,也往往被傳統美學或藝術史所忽視。
例如在談及藝術家和觀眾之間共通的傳統、期待和語言時,劉教授以日本推理小說家東野圭吾的《天空之蜂》,在不同時代與脈絡下被各類讀者群解讀時的差異。許多文藝社會學研究案例足以具體呼應這一點:比如美國社會學者溫蒂‧格里斯 沃爾德 (Wendy Griswold),曾針對文藝讀者接受同一件作品的迥異方式進行比較。她分析加勒比海巴貝多島出生的文學家喬治‧林明(George Lamming) 的小說《我的皮膚城堡》(In the Castle of My Skin),發現這部描述戰後遷移至英國的加勒比海人民奮鬥史,在不同社會被接受的狀況與評價內容十分迥異,包括反對英國的 加勒比海諸國、西印度群島地區的讀者,偏重探討小說中認同的曖昧性;英國讀者則不無避嫌地將評論重點轉向文學風格的評析、並側重故事主人公的成長歷程,甚至企圖將後殖民的文學運動納為英國自身小說傳統的新成員,對於小說中的種族議題、殖民主義刻意保持沉默。最後,不直接涉及西印度群島殖民問題的美國讀者,則將評論重點擺在小說當中的種族與民權議題,因為小說崛起的年代適逢美國民權運動的抬頭,美國社會也有若干重大的種族議題正在發生。由此可見,每個社會團體在理解某一文化物件(cultural object)時,都會從自己社會面臨的重大課題出發,並且帶著不同的預設,以致於對文本有著各樣的理解方式。如此的文化社會學調查成果,或可作為美學考察文藝受眾觀感的參照。
作者在第五、六章轉而處理藝術與社會的互動,闡述法蘭克福學派阿多諾 (Theodor W. Adorno) 等人對於「藝術自律性」和「藝術的社會性」的辯證。不過,書中認為藝術的自律性是出自「反藝術」的說法,或許有待斟酌:藝術的自主性,應是出自藝術「反社會」的性格,並表現為對既定社會規範的否定,同時不願讓藝術品變質為社會有用的交換品,因而透過反抗社會來維持藝術的生命,讓作品不至於物化或淪為商品。藝術的自律性攸關對社會的否定,也構成藝術的社會性本身。美學的自主性在西方社會裡與主體追求解放的歷史,原是不可二分。
以上只是略為補充藝術社會學觀察之一二,尚有不及備載的對話論點未能提出。劉教授在本書末端以充滿趣味的 OUT Aesthetics:走出美學,作為 IN Aesthetics 的對照與收尾,主張人類之所以需要藝術,是因為藝術能拯救我們!讀者不需侷限在紙本的理論,而是應該走出美學,展開拯救心靈與地球的藝術之旅。我想,我們更需要靈活來回於美學與社會之間,無論出或入,莫不優遊自得。
書名|《硬美學》
作者|劉亞蘭
出版社|三民出版社
出版日期|2020/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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